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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保护的政策、法律和法令;拟订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承担林业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 3、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报;负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 4、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处理林权纠纷; 5、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 6、监督管理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三证”制度的贯彻执行; 7、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业务指导; 8、组织征收、管理和使用好林政管理费用; 9、及时查处毁林案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近期业务活动:1、全市加工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2、全市林权证登记发放工作。 通信地址:菏泽市林业局林政科 联系方式:电话:0530—5613041 0530—5165838 传真:0530—5165838邮箱:gxyt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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