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林业新闻  |  政策法规  |  网上办公  |  办事指南  |  林业动态  |  林政公安  |  供求信息  |  招商引资  |  访客留言  |
|  科技推广  |  图片新闻  |  造林绿化  |  技术园地  |  牡丹花卉  |  园林绿化  |  野生动物  |  菏泽果业  |  林业产业  |  林业百科  |
位置:首页 >> 林政公安 >> 林政工作 >> 新闻正文
关于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菏泽林业局  2004-7-15  菏泽林业局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自2001年12月菏泽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了全市的林权制度的改革,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保护林业改革成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统称为林权。林权证是林权拥有者依法事有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唯一法律凭证。林权登记发证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实现依法治林的重大举措,是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和完善经营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森林、林木和林地进行确权发证,明晰产权关系,有利于稳定我市林地面积,防止林地逆转、增加林木资源的总量和质量;有利于确立林木所有者或林
地经营者的经营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经营者造林、营林的积极性,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解决林权纠纷,稳定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森林资源资产进入市场,建立稳定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各县区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
  二、林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也明确提出:“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各县区应在“公开、公正、合理、合法’的厚则指导下,重点作好绿色通遭、速生丰产林、围村林和四旁树木的确权发证工作。对过去县区自行颁发的林权证这次要统一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换发后,原林权证作废收回。今后,在林权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对林权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交更或重新换发林权证。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应予以登记发证:
  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没有争议。
  2.界限清楚、标志明显,与四邻有认界协议。
  3.面积、四至界限的登记文件和图表资料与地吻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我市国有林业场圃多数于1991年前后进行了确权发证,这次要换发新证。以前没有确权发证的国有林业场圃,这次要全部完成。对于没完成确权发证的场圃,省、市将不再安排林业投资项目。
  1.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2.林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超出林地转让权期限的;
  3.国家征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
  4.未按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林地隶属关系手续,擅自改交林地隶属关系的;
  5.权属不清,存在纠纷的;
  6.有关合同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
  三、林权登记及发证的基本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林权登记发证的方法做了详细的规定。首先由林权拥有者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县区林业局终审,最后白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具体操作可以分以下四步:
  1.申请。由林权拥有者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交村民委员会登记汇总后交所在乡镇林业站,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交县区林业局。属国象所有的,则直接把申请表交县区林业局。
  2.审核。由村委会初审,初审后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待村民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复审核实,提出意见。最后由县区林业局代同级人民政府终审。
  3‘登记。终审后对符合发证要求的,由县区林业局予以登记。
  4.发证。由县区人民政府向林权权利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证书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格[2001)199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每证5元收取,收费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各收费单位按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自觉接收价格、财政行政都门的监督检查。
  林木、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要按照先国有,后集体.再个人的顺序进行。在国有场圃登记发证前,周边村、组不得发放林权证。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森林、林木、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群众性工作,面广重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分管负责人要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确权发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佩发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为方便工作,各县区要尽快刻制“x x县(区)林权管理专用章”。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林木、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搞好证件填写人员的培训,切实把林权登记工作做细、做好。要深入基层,把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确权发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位,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统一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调动农民申办林权证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为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一切便利条件,保证确权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月


相关主题
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林政工作
你是本站第 客人 版权所有:山东省菏泽市林业局 E-MAIL:hzlyj@chinaheze.com 维护制作:新启点网络科技
电话:086-0530-5613043 传真:086-0530-5613004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北路秋菊巷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