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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狠抓《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益鸟益兽数量明显增多,在保护农林业生产,维护生态平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市有鸟类200余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鸟类30余种,经济鸟类20余种,农林益鸟100余种;兽类18种,其中益兽12种;两栖类8种,爬行类10种。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得到保护,并且收到较好效果,尤其是鸟类资源得到恢复,前几年很少见到鸟的地方开始出现鸟雀争鸣的景象。如菏泽天香公园、烈士陵园成了鸟类的天堂,每年冬天都有三、四万只灰椋鸟及其它鸟类来此栖息,并为菏泽城增添了一道美丽的自然景观。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鸟语声声林海绿的景象。东明县马头林场、郓城县何庄林场等也成了鸟类的栖息地,据调查鸟粪达一公分厚。曹县魏湾水库、东明县黄河滩,每年冬天大天鹅、灰鹤等珍禽来此栖息、越冬,停留时间达3个月左右,本来属于旅鸟的这些匆匆过客,却改变了生活习性,在我市竟成了冬候鸟。大量的鸟类控制着害虫、害鼠的繁衍。定陶县王双楼因保护了猫头鹰,地里的鼠洞不见了,多年“歉收”的大豆居然丰收了起来。东明县三春集林场万亩杨树林有一年遭受杨尺蠖的危害,正当全场职工发愁时,飞来了一群群“天兵天将”,虫害难抵鸟健食,几天功夫虫害险情解除了。这都是鸟类这些无名英雄在为我们默默地立功。我市还发现了我省没有记载的鸟类,如金黄鹂等。 我市鸟类及野生动物资源增多的原因,一是缘于多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民的保护意识大大提高。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人们爱鸟护兽自觉性的认识,一个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光荣,毁坏野生动物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正在逐步形成。二是缘于我们加大了对野生动物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活动。1998年以来先后查处乱捕滥猎案件50余起,处理违法行为人120余人次,放生鸟类8万只,青蛙5万余只。三是缘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全市人民的配合。每年都有涌现出一批自觉救护落难珍稀野生动物的先进典型,为保护鸟类及野生动物资源,建设文明富裕的新菏泽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 原载《菏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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