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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野生动物可经营利用

菏泽林业局  2004-7-15  菏泽林业局  

   非典之后,国家林业局对54种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利用开禁,但允许上餐桌或利用毛皮的只是其中41种,其余13种只许观赏不许宰杀。

   国家林业局批准许可经营利用的41种野生动物是:
  
   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蜈蚣。只允许观赏的13种野生动物是: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认真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使我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活动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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