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活动年”要求,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促进种苗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根据《山东省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方案》,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质量活动年指导思想是: 以《决定》精神为指针,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以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安全省为目标,全面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紧紧围绕我省林业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职能,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在全省建立和巩固良种繁育、监督检测、技术服务三大体系。
工作目标是: 通过开展质量年活动,抓好依法治种、科技兴种两个关键,强化引导、监管、规范、服务等行政职能,推进种苗生产从数量扩张形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力争种子合格率、育苗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一级苗出圃率达到85%以上,工程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100%,一般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二、 主要内容 提高种苗质量,要方方面面,全方位齐抓共管,要提高依法行政、质量监督水平,以此规范种苗市场运营,提高种苗经营水平,提高种苗科技含量,要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相互衔接,共同提高。
(一)加强宏观指导,强化规范管理。种苗生产、种苗产品、种苗流通等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开展管理工作;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耐盐碱、抗病虫、抗干旱、落叶期短的树种品种的引进、选育和示范推广工作,切实发挥种苗基础性和超前性作用,加强国家种苗工程项目和国有种苗基地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依法治种,依法管理。
(二) 合理调整和布局种苗基地建设格局,强化种苗基地建设与管理。对国有林木种苗基地的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多种形式并存的经营体制;对各种非公有制经营形式的种苗基地要积极支持,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给予必要的扶持;要充分发挥国有种苗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种苗科技成果的转化利用,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提高林木种苗科技含量和质量。 (三) 加强种苗执法监督,规范种苗市场长秩序。继续加强《种子法》和《山东省林木种子苗木管理条例》的宣传与实施,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检验制度为总抓手,加强种苗执法监督,规范种苗市场长秩序,重点开展林业工程造林种苗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绿化质量。
(四) 加强种苗信息化建设,强化服务职能。通过市苗木协会建设,搞好种苗生产供应调度,通过举办林木种苗交易博览会,加强信息和种苗交流,充分发挥县、乡种苗协会的作用,搞好社会服务,正确引导全市种苗的健康发展。
(五) 加强队伍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种苗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理顺种苗管理部门的关系,推进政事、政企分开,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依法行政,切实强化健全种苗管理机构的行政职能。
三、 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五月份在全市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开展“种苗质量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行业内部,掀起全社会关注种苗质量的新高潮。
(二)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搞好信息服务。充分利用菏泽市林业局网站、菏泽市林业科技推广站网站,宣传菏泽市的林木良种,发布种苗市场信息。九月份举办全市育苗培训班和苗木交易会,十月份召开全市苗木销售调度会。
(三)做好种苗基础工作。加大全市林木良种的推广应用与跟踪调查,加强耐盐碱、抗干旱、抗病虫、绿期长树种的引种与研究;加强全市林木种苗工程的跟踪管理与检查验收,开展对市十大苗木生产明星企业跟踪调查,加强对全市特色基地和质量信得过基地、市中心苗圃的规范管理,推进我市苗圃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两证”审核、标签使用和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依法查处种苗案件,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规范种苗广告管理;建立健全市级及重点生产基地种子检测机构,对检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依据《种子法》及《山东省林木种子苗木管理条例》,制订与落实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与流通领域的行为,维护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争取落实种苗专项资金,保障种苗事业发展。依据山东省林业生产需要,积极争取《种子法》规定的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生产基地建设等专项资金,同时努力争取种苗执法种苗质量监督、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种苗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等建设资金,多方扶持种苗建设。
(六)理顺林木种苗管理体制,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切实把林木种苗工作重点转移到宏观管理和服务上来,理顺种苗管理体制,强化行政职能,将种苗经营机构剥离出去,彻底解决林木种苗工作人员即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问题;开展种苗行业管理、基地建设、种苗执法、监督检验、种质资源保护、种苗信息建设等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七)抓好育苗结构调整和夏季苗木管理。五月份召开全市育苗结构调整现场会,六月份召开全市夏季苗木管理现场会。
(八)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推动种苗工作更上一层搂。年底召开全市种苗工作大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坚持林木种苗质量活动的长期性和不懈性,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有序开展,市局成立领导小组,人员为: 组 长: 陈 岩 副组长: 赵 合 娥 成 员: 推广站、林业站、产业科、林政科、人事科、绿化科等主管领导
|